05:13 · Dec 30, 2024 · Mon 竹新社 经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,决定对“邯郸初中生遇害案”犯罪嫌疑人张某某、李某及马某某核准追诉。 邯郸市肥乡区公安局3月21日对涉嫌故意杀人罪的三名犯罪嫌疑人提请检察机关核准追诉。检察机关审查认为,三名犯罪嫌疑人作案时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,故意杀人致被害人王某某死亡,情节恶劣,应当追究刑事责任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,河北省检察机关逐级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嫌疑人核准追诉。 《刑法》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: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,犯故意杀人、故意伤害罪,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… 邯郸中院12月30日一审宣判“邯郸初中生遇害案”。张某某、李某以故意杀人罪分别判处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和有期徒刑12年;马某某在共同故意杀人犯罪中未参与犯罪预谋,未实施具体加害行为,不予刑事处罚,进行专门矫治教育。(新华社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