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9:14 · Jul 25, 2023 · Tue 竹新社 浙江省委原常委、杭州市委原书记周江勇涉嫌受贿一案,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,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,由安徽省滁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。近日,滁州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。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被告人周江勇享有的诉讼权利,并讯问了被告人,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。检察机关起诉指控:周江勇利用担任浙江省鄞县副县长,象山县县长、县委书记,宁波市委常委、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管委会党工委书记,舟山市市长、市委书记,浙江省委常委、温州市委书记,浙江省委常委、杭州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,为他人谋取利… 周江勇案7月25日在滁州市中院宣判:以受贿罪判处死缓、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、没收个人全部财产,但未判处不得减刑假释。法院认定,周江勇2001至2021年间,为相关单位个人工程建设、项目承揽、土地获取、案件处理提供帮助,直接或通过亲属受贿1.82亿元(4月27日开庭时,检方指控的事由未包括“案件处理”,金额为1.93亿);周主动交代监察机关未掌握的部分犯罪事实,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,具有法定酌定的从轻情节。(人民网)